1.汽车召回法规进一步完善

2.汽车召回是什么意思

3.如何看待宝马在华召回14万辆进口汽车,疑似制造工艺或设计容错性不足可能导致燃油泄漏?

4.新车刚到手就召回,能获得赔偿吗?

5.召回的车辆有没有赔偿?

6.汽车召回后如何处理

汽车召回法规进一步完善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2011-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pdf

汽车召回法规进一步完善

为保护大气环境,防治机动车排放污染,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发布《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将产品召回由安全召回扩展至排放召回。

据了解,《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具体来看,《规定》是对2015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践。

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召回制度。生产、进口企业获知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属于设计、生产缺陷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的,应当召回。未召回的,由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

从内容来看,虽然规定与2015年10月22日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召回程序基本一致,但召回管理涉及的主管部门、排放信息收集途径、调查与认定规范、召回监督管理、排放相关零部件信息报告义务等内容均不相同。

规定中要求,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其生产者应当实施召回;同时,如果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车企和零部件厂将会被调查。

自2004年开始实施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制度以来,我国的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在法规的全面性和具体的实施细则上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和提高,更好地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规定的颁布是对现有召回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向目前国际通行的机动车环保召回法规靠拢,同时对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的碳中和目标也有积极的推进作用。胡小楠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访时表示。

据了解,排放召回是国际通行做法,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实施数十年,对降低机动车的排放水平,提高环境保护效果发挥了重要作用。某著名全球车企2015年被发现故意篡改排放监测软件,以“达到”监管者要求的排放标准,涉及全球销售的超过1100万辆车。由于这起,该集团截止2020年6月共支付各类罚金,和解费,回购费用等相关费用高达300多亿美金,企业的声誉也遭受了巨大的影响。

在我国,2019年, 全国机动车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1603.8万吨。汽车是机动车大气污染排放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CO、HC、NOx和PM超过90%。

不过,由于排放召回单车召回成本可能高于汽车安全召回,《规定》短期内会给部分机动车企业,尤其是排放技术水平较低的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和品牌压力。

“这几年市场的关注点主要在整车或零部件对使用者/消费者人身安全问题上的风险转移和解决方案,如产品责任风险与产品安全性隐患相关的召回风险。随着新法规的推出,整车企业以及涉及汽车排放的零部件生产厂商将会面临由于排放不达标带来的新一轮的召回风险。” 对此,瑞再企商中国区责任险负责人袁冬梅表示。

值得关注的是,自2016年1月1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我国共实施召回6次,涉及车辆5164辆。

涉及品牌包括大众、奔驰、斯巴鲁、宝马和飞碟等,涉及部件包括催化转化器、燃油加注管软管、排气歧管和OBD诊断软件等。

其中,第一个受主管部门影响实施的排放召回的品牌是大众。2017年1月26日,由于安装了特定的发动机控制模块软件,会导致部分车辆的尾气排放检测数值在实验室检测时与实际道路行驶时存在差异,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根据原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2号风险警示通告,召回部分进口途威、迈腾系列汽车1950辆。

第一个主动实施的排放召回的是奔驰。2019年7月31日,因存在尾气催化转化器混装情况,导致无法满足机动车排放标准及车载诊断系统的相关要求,可能导致车载诊断系统报警,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GLE SUV和GLS SUV汽车,共计308辆。

斯巴鲁则是第一个同时涉及排放召回与安全召回的品牌。2019年10月15日,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森林人、力狮、傲虎系列汽车,共计667辆。

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变更了发动机排气歧管衬垫式样,以及图纸上对把排气歧管安装至气缸盖上的螺母的紧固扭力指示不合理。

造成排气歧管紧固螺母扭力低于规定值。车辆行驶过程中的震动等因素可能导致发动机排气歧管松动,造成未经净化的尾气泄漏,不符合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泄漏的尾气可能损坏排气歧管附近的发动机支架、线束等部件,存在安全隐患。

具体来看,机动车生产者和机动车进口商必须要保证所提供的机动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而触发召回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规定解读中提到的上述典型案例都可能在未来更加频繁地发生。

排放监测软件错误导致的检测值和实际值之间存在误差,尾气催化器设计安装错误导致的系统误报警,排气歧管泄露导致未经处理的尾气直接排放至大气,车载诊断系统故障导致超标排放等。车企和相关零部件供应商都需要主动加强排放相关的研发和测试,以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胡小楠最后指出。

汽车召回是什么意思

汽车召回指的是汽车产品生产者对其已售出的汽车产品取措施消除缺陷的活动。也就是将有缺陷的汽车召回厂家进行修复的一种措施。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八条对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本条例全部召回;生产者未实施召回的,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责令其召回。本条例所称生产者,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生产汽车产品并以其名义颁发产品合格证的企业。从中国境外进口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视为前款所称的生产者。

扩展资料: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十五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调查认为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应当通知生产者实施召回。生产者认为其汽车产品不存在缺陷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明材料。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组织与生产者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对证明材料进行论证,必要时对汽车产品进行技术检测或者鉴定。

生产者既不按照通知实施召回又不在本条第二款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或者经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组织论证、技术检测、鉴定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责令生产者实施召回;生产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汽车产品,并实施召回。

中国网——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如何看待宝马在华召回14万辆进口汽车,疑似制造工艺或设计容错性不足可能导致燃油泄漏?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消息,日前,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

决定召回2011年9月7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116i、118i、120i、125i、218i、220i、320i、325i、328i、330i、340i、420i、428i、430i、435i、440i、M135i、M2、M235i、M3、M4以及ActiveHybrid 3车辆,共计142754辆。因配件供应原因,3系车辆的召回活动将于2021年9月6日开始实施,其它型号车辆的召回活动将于2021年10月29日开始实施。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因燃油箱制造工艺波动和设计容错性不足,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可能引发燃油箱上部的加盖板开裂,导致车辆加满燃油时发生燃油泄漏,存在安全隐患。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使用专用工具(泄漏探测仪)进行燃油箱压力损失测试,并免费更换未通过测试的燃油箱,以消除安全隐患。

应急处置措施:在得到召回检修前,建议车主加注燃油时不要超过油量表的3/4,以免增加油箱负荷诱发损坏。如果在车内闻到燃油气味或在车外观察到燃油泄漏,应尽快联系宝马授权经销商进行维修。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受调查影响,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决定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及宝马授权经销商将通过挂号信、互联驾驶信息等形式通知相关用户,安排免费召回检修事宜。

用户可拨打宝马服务热线:400-800-6666(固话或手机拨打均可),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此外,也可登录网站dpac.samr.gov.cn、.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新车刚到手就召回,能获得赔偿吗?

刚买了新车,本来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但收到一条短信瞬时把搞蒙了,我的车被召回了。这不是欺负人吗?这属于质量问题了吧,能获得赔偿吗?

首先大家要了解汽车召回是什么?中国根据美国和日本的经验,在2004年颁布汽车召回的条例,并在2013年将条例进行了升级,新版本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该条例的根本性目的在于消除缺陷汽车安全隐患给全社会带来的不安全因素,维护公众安全。

汽车召回与三包政策并不冲突,因为一旦发生汽车召回,即意味着大批量的量产车型发生了某些问题。而三包对象只是偶然性产品质量问题。那么通过汽车召回的汽车可以获得赔偿吗?答案是没有,因为条例中并未规定厂家要赔偿消费者,不过厂家会在汽车维修期间提供车辆或者交通补助。

那么被召回的车辆只能只认倒霉?其实现代汽车在今天零件通用性已经很高了,保不定某个下游的零件出现问题,然后一大批车型就会被一锅端。比如高田气囊召回案件,奔驰、宝马、特斯拉、法拉利等多家汽车制造商均在召回之列,这还真不是这些车企的锅。

汽车缺陷被召回也分为几个方面,设计、制造过程、错误操作等等,有一些召回其实是无关痛痒的,比如玻璃水标识错误这些错误,其实对车辆性能没有影响,你别倒错了玻璃水就行了。再说,汽车召回意味着车企一定要把缺陷就解决掉,对消费者其实是有利的。

所以大家看到汽车召回先不要恐慌,毕竟从2004年到2014年10年间,召回的车辆就超过了600万辆,说句玩笑话,汽车召回还挺常态的。对于用户来说,汽车召回无法避免了,那么也该把后续的工作做好。首先涉及召回的车辆,都会有4S店与车主联系,也会收到短信提示,车主直接预约一个方便的时间进店就可以了。

如果电话和短信都没有收到,又担心自己的车在召回的范围内,可以自行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dpac.samr.gov.cn/),在页面上输入自己车辆的VIN码进行查询。如果查到自己的车辆也在召回的范围之内,直接去4S店处理就可以了。

对于还没买车的小伙伴,还应该买发生过汽车召回的车型吗?从这里就知道能够承担起汽车召回的车企,都是负责任的车企,因为一旦发生汽车召回,无法避免对车型的销量产生一定的影响。我们也应该给这些负责任的车企一些机会。

如果汽车只是相关标识发生了错误,如玻璃水那个例子,那么这辆就是可以买的,问题不大。如果是某些零部件缺陷,可以先观察一段时间,看已经修理好的车主反馈的情况。举个例子,丰田奕泽/C-HR在2019年就发生了召回。

这部分车辆的液力变矩器出现了问题,由于变速箱油液循环叶片铆接不良,在车辆进行反复急加速操作时,该叶片可能发生脱落,造成变矩器损伤。厂家免费更换了合格的液力变矩器和变速箱总成,以消除安全隐患。差不多一年过去,奕泽/C-HR没听说过什么问题,说明存在的故障已经解决了,那么车就是可以买的。

但如果是本身设计上就有缺陷,比如A柱偷工减料,这种要回炉重造的缺陷,我觉得这个就是我们缓一缓再说,看看有没有比较好的解决方案。

大家也不要谈召回就色变,毕竟汽车作为精密零件的组合,成千上万的零件说不定就有一个害群之马,解决掉就行。希望有毛病的车赶紧召回,可能还存在一些车不敢召回的情况,这个就需要用户举报了,只有把这些不良车企打痛了,才能保证我们的用车安全。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召回的车辆有没有赔偿?

汽车召回没有补偿。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中没有规定在召回时需进行补偿,从国内外的召回案例来看,大多数召回没有补偿,也不强制补偿。如果因为车辆缺陷实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法规要求补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召回与三包区别:

从表面上看,汽车召回和三包都是为了解决汽车出现的一些质量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就问题的性质、法律依据、对象、范围和解决方式上是有区别的:

1、性质不同:汽车召回的目的是为了消除缺陷汽车安全隐患给全社会带来的不安全因素,维护公众安全;汽车三包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产品责任担保期内,当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时,由厂家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解决,减少消费者的损失。

2、法律依据不同:汽车召回是根据《产品质量法》对可能涉及对公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缺陷汽车产品,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维护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

汽车三包对经营者来讲在法律关系上属特殊的违约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对在三包期内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国家制定有关“三包规定”,由销售商负责修理、更换、退货,承担产品担保责任。

3、对象不同:召回主要针对系统性、同一性与安全有关的缺陷,这个缺陷必须是在一批车辆上都存在,而且是与安全相关的。“三包规定”是解决由于随机因素导致的偶然性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责任。

对于由生产、销售过程中各种随机因素导致产品出现的偶然性产品质量问题,一般不会造成大面积人身的伤害和财产损失。在三包期内,只要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无论该问题是否与安全有关,只要不是因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的,销售商就应当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产品担保责任。

4、范围不同:“三包规定”主要针对家用车辆。汽车召回则包括家用和各种运营的道路车辆,只要存在缺陷,都一视同仁。国家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汽车产业管理要求,按照汽车产品种类分步骤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首先从M1类车辆(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车辆)开始实施。

5、解决方式同:汽车召回的主要方式是:汽车制造商发现缺陷后,首先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由制造商取有效措施消除缺陷,实施召回。汽车三包的解决方式是:由汽车经营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问题的汽车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产品担保责任。在具体方式上,往往先由行政机关认可的机构进行调解。

汽车召回后如何处理

汽车被召回后会进行一系列的检测,维修,直至没有相关的安全问题以及违规设备。

1、汽车召回制度的介绍

汽车召回制度,就是投放市场的汽车,发现由于设计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有可能导致安全及环保问题。

2、厂家在汽车召回后的处理

厂家必须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该产品存在问题、造成问题的原因、改善措施等,提出召回申请,经批准后对在用车辆进行改造,以消除事故隐患。厂家还有义务让用户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对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生产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

(一)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

(二)隐瞒缺陷情况。

(三)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将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的资料、产品和专用设备用于缺陷调查所需的技术检测和鉴定以外的用途。

(二)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或者个人信息。

(三)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汽车产品出厂时未随车装备的轮胎存在缺陷的,由轮胎的生产者负责召回。具体办法由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参照本条例制定。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仍存三问题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